京东回应耳机毁单事件:库存不足

作者: 硅谷动力

责任编辑: 阚智

来源: 硅谷动力

时间: 2011-01-27 18:12

关键字: 京东回应耳机毁单事件:库存不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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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1月26日消息,针对媒体报道的“京东称特价耳机无货毁单 招致用户不满”一事,京东商城回应称,京东此次促销活动推出后,该款耳机的瞬间订单量非常大,而产品库存不足。确定厂商已不能供货后,京东商城与消费者协商取消了部分用户的订单。为表歉意,京东向用户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供选择。

  据了解,网购特价毁单的“乌龙”并非单一事件,此前包括卓越、当当、戴尔联想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均发生过此类事件。

  关于京东“耳机事件”,大地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表示,依据世界各国及我国合同法理论,意思表示真实一致是合同成立的条件。而因重大误解所成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,原因在于合同内容不是重大误解一方的本意。关于重大误解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>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71条规定:“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、对方当事人、标的物的品种、质量、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,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,并造成较大损失的,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。”

  有消费者表示电子商务网站出现类似的事件并不难以理解,关键在于监管机关及国家相关制度的缺失。否则不仅消费者合法权益无法保护,电子商务平台在出现类似“恶意抢购”的事件的时候,同样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制约。

  通过此次“耳机事件”造成的影响不难看出,政府部门或相关组织制定行业公约及管制办法已刻不容缓。面对电子商务平台的错价事件,需要有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处理方案或赔付措施。不仅为处理此类事件提供合法依据,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免除消费者的误解,避免因为系统漏洞等不可控因素给事故双方带来利益损失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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