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中小企业信息化政策解读
作者: CBISMB
责任编辑: 阚智
来源: CBISMB
时间: 2014-10-08 10:06
关键字: 政策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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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整合资源助小微企业创新
为加快小微企业创新,山东省科技厅强化资源整合,发挥高校、科研机构和大型骨干企业的优势,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,弥补科技型小微企业在综合创新能力、融资等方面的劣势,取得了较好成效。
一是统筹布局建设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,为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持。目前,已经建成并运行了天津大学高分子材料研究院、清华大学MEMS研究院、西安交大青岛研究院、山东信息通信研究院、量子技术研究院、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等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服务平台,正在积极推进与华中科技大学合作建设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,筹建山东大学产业研究院,打造支撑山东省优势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技术研发平台。同时,加强对现有的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支持,为小微企业提供设计、信息、研发、试验、检测、新技术推广、技术培训等服务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,为服务型科技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条件。
二是完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。按照“基金+基地+基业”的发展模式,以满足区域主导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,大力建设专业技术领域孵化器,并逐步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和融资能力。今年,该省中小企业创新奖励和创业补助专项资金将安排6000万元资金,重点围绕专利、人才、平台、融资等方面,支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服务方式,提高孵化质量。目前,该省省级以上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79家,其中国家级孵化器46家,在孵企业近5000家,毕业企业3000余家,在孵企业从业人数近10万人。正在组建孵化器协会,提升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的能力。
三是加强技术和产业创新联盟建设。以联盟为载体,在产业发展战略研究、共性关键技术研发、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等方面,开展市场化机制下的协同创新。目前全省国家试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共17家,省级战略联盟126家,带动800多家科技型小微企业走上了依托联盟创新发展的道路。■
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开始申报
6月,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已展开“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”申报工作,各地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0日。该委明确,今后申报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,必须从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中优选;优先支持其申报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等国家和省项目。此举将进一步推动全民创业,促进民营经济发展。
申报条件包括:基地运营主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运营两年以上;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依托已批准的园区、城市“三旧”(旧城镇、旧厂房、旧村庄)改造场所等,有园区规划、可行性研究报告,有较为完善的道路、供电、供水、排水、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,以及明确的产业定位;创业基地内有相应的公共配套空间和设施。创业基地的占地面积不少于20亩,生产用房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;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对固定的专业服务机构。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措施,有整合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,能够为创业者和基地内企业提供创业辅导、人员培训、政务代理、融资服务、信息咨询和管理咨询等各类服务;入驻基地的小微企业不少于20家,且具有连续流动培育功能,每年都有新企业入驻或培育成小型以上规模企业。■
海南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可享补贴
海南省商务厅、省财政厅6月就海南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(下称“中小资金”)项目申报工作发出通知。明确参加境外展览会按70%支持展位费,每个标准展位支持不超过5万元,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3个展位。境外自主办展项目按70%支持场地租赁费和搭建费,支持的搭建费不超过场地费的20%,总支持额度不超过70万元。
海南省要求申报“中小资金”企业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,且不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。补贴资金重点支持对象为:生产型进出口企业;上年度出口额达到200万美元以上或进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。在资金安排上,重点支持对象优先于一般企业;有进出口业绩的企业优先于没有业绩的企业。鼓励类项目包括境外展览会项目、认证类项目、境外专利申请项目、境外商标注册项目,支持标准原则上按实际发生费用的70%给予支持,不设项目数量限制。■
吉林省出台11条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
“城乡低保家庭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,将得到一次性求职补贴1500元;对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、“零就业家庭”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实施重点帮扶;到省内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,服务期满3年以上,实施相应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。”6月,吉林省创新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一条政策措施,政策力度大、含金量高,全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。
今年,吉林省将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。毕业学年(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)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普遍进行创业培训,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。对进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园(基地)进行孵化的高校毕业生,创业实体,在场租费、采暖费、水电费等方面可使用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。
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。中小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且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,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,工作满1年以上,并参加社会保险的,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,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岗位培训补贴。企业吸纳“零就业家庭”高校毕业生、残疾高校毕业生等,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,工作满1年以上,并参加社会保险的,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,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岗位培训补贴。
6月,各地采取了多项措施助力中小企业发展。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发布2014年第14号公告,公告规定,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,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,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优惠政策,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;贵州省国税部门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从原来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扩大至10万元。贵州省6万户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新政,盈利企业减免税额将达7000万元,惠及从业人员300余万人。■
新疆企业减负以扶助小微企业为重点
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、减轻企业负担的部署,新疆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下发《关于做好2014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》,结合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安排,深入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。
今年企业减负的总体思路是,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,围绕稳增长、调结构、促改革的中心任务,以扶助小微企业为重点,突出改革创新,突出协调配合,突出长效机制,在涉企收费清单管理、企业负担调查评价、惠企政策宣传培训、减负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,进一步推动涉企行政事项的公开透明,切实在减轻企业负担、激发市场活力、营造良好环境上取得实效。
此外,《关于做好2014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》明确四项重点工作,一、通过推行清单管理制度,促进涉企收费等行政事项的公开透明,推动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;二、完善调查评价工作,建立负担问题反馈机制,通过完善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工作,建立发现问题、反映问题、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;三、加强政策宣传评估,推动惠企政策落到实处,通过宣传培训评估工作,使更多企业了解和享受国家惠企政策和减负措施;四、完善制度建设,建立减负工作长效机制。■